这一页讲”平仓”为什么成立,以及为什么绝大多数期货合约从不走到实物交割。
平仓的本质:
- 期货合约是一份”义务”:买方(多头)有到期买入的义务,卖方(空头)有到期卖出的义务
- 在到期之前,你可以再做一笔”相反方向”的交易
- 原来买入开仓(多头)-> 再卖出平仓(变成空头义务)
- 两笔义务方向相反、数量相同 -> 持仓净额归零
- 交易所做”净额结算”:只结算两笔价格的差额,货物本身从未易手
大豆期货的例子:
- 第 1 步:买入开仓 1 手(10 吨),约定价 ¥5000 -> 你有”到期买 10 吨”的义务
- 价格涨到 ¥5200
- 第 2 步:卖出平仓 1 手(10 吨),约定价 ¥5200 -> 你又有了”到期卖 10 吨”的义务
- 两笔对消 -> 持仓归零,你不再持有任何义务
- 结算所只划转价差:(5200 - 5000) × 10 = +¥2,000 盈利
- 全程没有一辆运豆子的车开到你家门口
关键认知:
- “开仓”= 建立一笔义务(持仓从 0 变 ±1)
- “平仓”= 做反向交易,把义务对冲掉(持仓从 ±1 回到 0)
- 平仓 ≠ 等到交割日来取货,而是”提前用一笔反向交易把账清掉”
- 正因为如此,期货可以像股票一样”日内买卖、随时进出”,而不必真的去交收现货
数据:
- 期货市场上真正走到实物交割的合约不到 2%
- 超过 98% 的合约在到期前就已经对冲平仓离场
- 所以”怕交割日被塞一车大豆”完全是误解 — 只要你在到期前平仓,就跟实物再无关系
这也是期货高流动性的来源:合约可对消、差额可现金了结,参与者不必真的处理现货,进出极其方便。